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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道层维权,开发商判赔

作者:杨超  更新时间 : 2020-09-21  浏览量:786

律师观点分析

南京市民刘先生购买了号称是南京高档精品居住社区的楼盘---紫金华府。在购房时,销售人员告知房子是“三室两厅”,除朝南的两件卧室外,北面的“书房”也可作为北卧室使用。入住后,刘先生发现所谓“北卧室”上面是卫生间,一到了夜里,楼上各层住户使用卫生设备冲水的声音较大,严重影响刘先生和家人的休息。根据《住宅设计规范》:“厨房和卫生间的排水立管应分别设置,排水管道不得穿越卧室”、“排水立管不应设置在卧室内”“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、起居室(厅)、厨房和餐厅的上层”的规定。而北卧室西南角有排水立管直接影响了纪先生对空间的利用。此外,在走道延伸到厨房的空间内,自房顶而下垂直设置有排污主管和支管各一根,在距离地面1.5米处支管和主管连接并为一根垂直通往一楼地面以下,生硬的从厨房中分割出约半平方米的面积,对刘先生而言没有任何用途,却计入刘先生的建筑面积。刘先生对这一问题向人民法院起诉。

本案经过一审、南京市中院二审,省高院再审,最终支持赔偿业主15万元。

律师点评:收接收房屋后,房内的三根排水(污)管客观上影响了购房人对居住空间的通常要求,给业主造成持续、长久的不良影响,亦即交付的合同标的物存在瑕疵,故法院酌定返还房屋价款15万元并无不当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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